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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局

日期:2019-02-19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2019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十一、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1.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2. 部门收入总表(预算02表)

    3. 部门支出总表(预算03表)

    4.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5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06表)

    7.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07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08表)

    9.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10.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局2019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朝办发〔2010〕36号),设立区水务局。根据北京市朝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区水务局增设水污染综合治理办公室的批复》(朝编 [2017]3号)、《关于调整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批复》(朝编 [2017]4号)、《关于调整区水务局机构编制的通知》(朝编 [2017]9号)文件精神,内设科室11个,分别为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计划建设科、水资源管理科、供水科、排水科、防汛抗旱科、财务审计科、法规科、水污染综合治理办公室、河长制工作科。所属事业单位共14个,编制231名。其中,财政补助(全额)事业单位11个,编制231名,分别是:区水政监察大队(参公)、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参公)、区市政排水管理所、区河道管理所、区节约用水管理中心;区萧太后河水务管理所、区通惠河水务管理所、区清洋河水务管理所、区坝河水务管理所、区水务建设管理办公室、区水文站(北京市水务局水质监测中心朝阳分中心);区世行贷款水环境项目办公室、区世行贷款水环境项目拆迁安置办公室、区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其中,后述3个“办公室”均未核定人员编制。

    (2)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有关水务工作的法律、法规、条例和政策;研究制定本区水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管理本区水资源(地表水、地下水、再生水);组织实施本区水资源调查、评价、规划、综合开发利用和保护等工作;组织实施本区水资源论证制度、凿井审批制度和取水许可制度;负责本区再生水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等工作;指导本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负责本区水文管理工作。

    3)监督、指导本区供水工作,负责制定城乡供水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本区农民饮水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本区节约用水工作,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的建设工作。

    4)监督和指导本区排水、污水处理、水环境治理工作;组织编制本区污水排水、污水治理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落实;负责区属河道排水许可管理工作;负责区属河道保护范围内的绿化、林木管理养护、森林防火和林政工作;指导区属水环境的管理工作。

    5)负责本区河道、湖泊、坑塘、堤防的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本区水务工程和水务设施的建设与运行管理。

    6)负责本区水土保持工作;指导、协调本区农村水务基本建设和管理。

    7)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责任,组织、监督、协调、指导本区防汛抗旱工作。

    8)负责本区水政监察和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本区水务方面的行政许可工作;协调区属单位之间的水事纠纷;负责本区水系基本设施土地划界确权工作。

    9)组织本区水务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监督、指导本区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本区水利工程设施、防洪工程设施、排水设施、水土保持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10)负责本区水务科技、信息化工作;组织本区水务科技项目的研发,指导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11)参与本区水务资金的使用管理;配合区有关部门提出水务方面的经济调节政策和措施。

    12)负责本区河长制工作。

    13)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局部门行政编制52人,实际47人;事业编制231人,实际205人;聘用人员(公安系统文职人员、公安系统辅警人员、公安系统交通协管员、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138人。

    离退休人员189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88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建国70周年,也是落实北京城市总规划和“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重要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水务发展有很多有利的条件,但同时也面临着压力和挑战,新时代,就要有新担当、新作为。

    一是主动服务大局,全力落实大事之年的任务要求。今年是大事之年、关键之年、决胜之年,自觉围绕重中之重的70周年活动,紧扣关键节点,不折不扣按时完成各项重要节点工程,全力提升特殊时期水生态环境质量和水资源保障水平,不断增强水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以首善标准积极做好对接和支撑,向区委区政府和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二是保持战略定力,牢牢把握水务转折之期的机遇特征。当前正面临着水务工作重要转折时期,区委区政府“三转”要求还需进一步落实,一肩双担服务首都、城市副中心的重任又带来了更大的挑战。要求我们勇于摒弃旧观念老习惯,胸怀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以水务重要转折为契机,辩证看待责任与压力,坚决扛起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担当,强信心、把规律,再接再厉、聚精会神办好自己的事。

    三是坚持稳扎实打,坚决完成市区各项重点水务工作。围绕市水务局碧水攻坚战三年计划、区委区政府“三化”要求及“十三五”规划任务,地表水质量有进一步提升稳定的空间,中水多元利用还有进一步探索深化的必要,水行政管理还有进一步转变释放的潜力。要求我们必须稳中求进确保各项重点水务工作圆满完成,进一步发挥党建把方向、抓大事的作用,为中心工作抓出更大的成效。

    四是提高工作标准,以改革之火点燃创新一流引擎。当前,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发展的期待日益增长,建成区与非建成区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还有待完善,生态环境建设还存在短板,水务精细化水平还有待提高,水务治理模式还有待创新,机构改革工作还有待完成。要求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一流标准,善于学习、勇于创新、抓出亮点、形成经验,加快打造朝阳水务发展新地标、新名片。

    做好今年工作,就要坚定必成的决心,紧紧围绕全区大事,坚持因事而化、系统谋划、压差推进,高水平、常态化完善服务保障机制,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周密的筹划和最高的标准做好“硬”工程,再创新业绩;汇聚必进的合力,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优秀党员先锋模范骨干作用和“一线工作法”的优势,要有顾全大局、令行禁止的政治觉悟,要有执着坚守、持之以恒的战略定力,要有团结协作、担当有为的精神状态,因时而进、凝心聚力推动水务新发展;激发必胜的干劲,不折不扣、不搞变通,全面落实市区决策部署,坚持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加强统筹协调沟通能力,提高工作整体性、协同性,用实策、出实招、见实效,确保各项任务全面落实;强化必新的意识,常怀学习之心,坚持修身求知,开拓国际视野,专注深耕细作,坚持首善一流、精益求精的工作标准,形成因事而新、以新破局的引领理念,持续推动水务发展转型、管理提升,推动亲水朝阳更上新台阶。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23393.5612万元,比2018年16867.8014万元增加6525.7598万元,增长38.69%。其中:财政拨款23365.5612万元,比2018年16857.8014万元增加6507.7598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与2018年持平;其他资金28万元,比2018年10万元增加18万元,其他资金为基本户利息收入。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6403.81万元,占总支出预算27.37%,比2018年5740.29万元增加663.52万元,增长11.56%。

    (二)项目支出预算16989.7512万元,占总支出预算72.63%,比2018年11127.5114万元增加5862.2398万元,增长52.68%。变动较大的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预算增加,其中购置中水费用预算增加3513.45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局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12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6.17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35.7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数5.37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数60.8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35.74万元。主要原因:按照公车办批复的公车数量安排运行费。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9年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897.81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69.64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695.9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732.2216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局部门1家行政单位以及2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61.0524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9年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局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62万元,支出13.62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9年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局部门固定资产总额42225.87万元,其中:汽车36辆,897.15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2台(套)。

    十、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绿化保洁费(朝阳区河道管理所)、绿化保洁费(朝阳区坝河水务管理所)、公共事务协管经费、朝阳区小场沟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及运营维护、购置中水及利用再生水经费项目填报绩效目标,详见附件10。

    十一、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18年,区财政局对我单位“焦沙路(东高路以东段)积水治理工程项目”开展了事后绩效评价。此次绩效评价得分71.48分,绩效级别为“一般”。

    十二、名词解释

    本部门无专业性较强的名词

    附件:

    1.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2. 部门收入总表(预算02表)

    3. 部门支出总表(预算03表)

    4.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5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06表)

    7.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07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08表)

    9.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10.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